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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自治区工业领域数据安全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10-16 15:07:12

各地、州、市工信局:

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数据安全产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,切实增强自治区工业领域数据安全保障水平,依据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》( 工信厅网安函〔2023〕266号),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区2023年工业领域数据安全典型案例遴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申报案例必须是已验收投入使用、具备成熟体系架构和稳定运行效果的数据安全技术、产品和服务解决方案。同一申报主体申报领域和方向不限,最多申报三个案例,每个类型限制申报一个案例,同一案例不能重复申报。对于已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案例的,不得重复申报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案例申报接受单独或联合申报,申报主体或联合申报牵头主体必须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注册、为数据安全典型案例的实际应用方,包括从事钢铁、有色、石化化工、汽车、民用飞机、民用船舶、纺织、电子信息制造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重点行业的生产运营单位。联合申报主体数量不得超过三家,可以包含专业从事数据安全工作的企业、高校和科研院所等。所有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备一定的数据安全实践经验和创新能力,在安全、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。

三、推荐流程

(一)各地(州、市)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地区申报及推荐工作,推荐项目数量不限。申报主体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,于2023年10月20日前,将推荐汇总表、案例申报书和电子版光盘等材料(一式四份,模板见附件)报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(工业信息安全处)。

(二)各地(州、市)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确定拟推荐的示范项目名单(按优先级排序),并出具正式推荐函。各地(州、市)工业和信息化局请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(一式四份)报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(工业信息安全处)。

(三)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根据评审结果推荐示范项目至工业和信息化部。

联 系 人:廖凯,阿丽米热

联系方式:0991-4555375

邮    箱:gyxxaqc@163.com

材料寄送地址: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(邮编:830001  收件人:廖凯  0991-4555375)

附件1 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

附件2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

附件3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典型案例申报书

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3年10月12日